活动通知
首页
> 德育教研 > 活动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我的家访育人故事”征文活动的通知

 

 

温鹿教研函〔2022161

各中学(中职)、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温州市中小学家访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家访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落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我的家访育人故事”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含幼儿园)一线教师。

二、征文内容

征文基于教育叙事的文本要求(参照附件1),以“家访”为教育活动载体,以“育人”为核心指向内容,结合学校班主任、德育工作人员及有关教师、学生家长等在开展家访工作中所遇热点、难点和难忘的经历,聚焦新形势下家庭教育、家校共育新问题,如“双减”背景下学生暑假生活指导、“五项管理”(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 亲子沟通指导、 特殊家庭的子女教育、学生心理关怀与健康成长、学生价值观引导等,发现新问题、分享新经验、传递新做法。

征文要以第一人称叙述的形式进行撰写,要求是真实故事,有真情实感,体现教育情怀。征文字数2000-3000字。每位教师限报1篇。已公开发表或参加省市级以上评审并获奖的作品不得重复参评。严禁杜撰和抄袭。以上行为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同时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温州市教育研究院组织的相应评比。

四、报送办法

(一)报送名额

单体学校(幼儿园)24个班及以下推荐1-2篇,25个班及以上推荐2-3篇参赛;集团校(幼儿园)每校(园)区(分校、园)参照单体校班级数推荐1-2篇或2-3篇参赛。

   (二)报送时间

  202299日截止,逾期不候。

材料报送

    征文由学校(幼儿园)德育部门或教科研部门负责向区教育研究院推荐。文本材料统一以电子稿方式报送;要求正文中不含单位姓名,以“单位+姓名+题目”为文件名,连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1364426164@qq.com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77-56961555

)排版要求

题目(小二号字加粗黑体);一级标题(四号加粗黑体);二级标题(小四号加粗黑体);三级标题(小四号加粗楷体);正文(五号宋体);参考资料五号楷体。段落为1.5倍行距。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教育叙事文本要求

2.“我的家访育人故事”征文活动汇总表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2729

附件1 教育叙事文本要求.doc

附件2:“我的家访育人故事”征文活动汇总表.docx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