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鹿教研函〔2026〕224号
关于举行2026年鹿城区初中各学科项目化作业设计征集活动的通知

初中

为探索体现《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学科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发展的作业设计,根据《关于举行2026年温州市初中各学科项目化作业设计征集活动的通知》(温教研初函〔2026329号)文件精神,决定举行2026年鹿城区初中各学科项目化作业设计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师,一人参评或合作参评不超过2人,不得跨学校),已发表或在市级评审中已获奖的设计能再参加本次征集

二、征集内容

按照各学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要求,以现行初中各学科七、八、九年级教材为基础,设计学科单元项目化作业或学科假期项目化作业。

单元项目化作业即依托教材中的基础单元或重组单元,强调内容的统整性与探究性;假期项目化作业即结合学生的假期生活,注重综合性与实践性。

两类作业均需体现评价理念即通过观察学生在完成任务过程中的行为表现、实践操作、口头表达与合作交流等真实情境中的能力展现,开展过程性评价。

各作业内容均包含作业目标、作业内容与实施、设计意图、学生成果、评价量规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具体学科补充细则以各学科教研员通知为准。

三、评审要求

1.坚持立德树人。发挥作业育人功能,优化作业设计与实施,关注五育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凸显轻负高质。切实把国家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的导向体现在作业设计上,充分发挥作业的学习与评价功能,实现提质增效。

3.基于课程标准。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2025年修订)为依据,充分落实各学科课标中的作业评价建议

4.指向核心素养。作业设计指向各学科核心素养,紧扣学科阶段学习的核心知识,指向真实问题解决,符合阶段学情,体现高阶思维。

5.体现项目特征。作业设计要能体现项目化学习的特征,做到目标明确、任务科学、流程合理、成果多样、评价适宜。

6.关注作业实效。作业充分关注学生个体差异,较好地体现弹性与分层性,并呈现作业实施的真实效果。

四、报送流程

   (一)名额分配

1.每位申报者限送一项参评,学校每门学科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学校类型

非试点校

试点校

示范校

各学科推荐数量

1

2

3

(说明:上表中项目化学习试点校、示范校指的是鹿城区及以上的)

2. 鹿城区项目化学习种子教师每人可提交1个。

3. 温州市学科项目化学习实践深耕行动参与校(原市优秀项目案例培育校)每个参与的学科单独享有1个名额直接推荐至市级

(二) 材料报送

1. 本次征集活动以网络(http://10.129.250.190/index.jsp)方式进行,请各学校确定参加对象后通知上传平台,具体流程请参阅“鹿城教育评比系统”首页“登录说明”。请参与教师将作品电子稿(以作业题目命名,务必不要出现单位姓名)、征集承诺书(签字盖章拍照)上传至平台。平台上传时间:202691日零时至20269162100平台关闭。

2.各学校管理员审核时如发现老师类别选错,确认后可直接调整,不用退回;如发现正文中有作者姓名单位等信息需退回修改。

3.联系人:周楠;电话:664461(教育虚拟网)。

 

附件:

1.鹿城区初中学科项目化作业设计征集作品模板及要求

2.鹿城区初中学科项目化作业设计征集承诺书

3.区、市项目化学习试点校、示范校、培育校名单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6715

 


附件1

鹿城区初中项目化作业设计征集”作品模板及要求

小标题要求:字体黑体,字号四号。正文要求:字体宋体,字号五号,1.5倍行距,首行缩进两个字符。正文不出现真实名字

 

作业题目××××××

×学科×年级×册)

作业类型:  £单元项目化作业  £假期项目化作业

(一)作业目标(包含必备知识、关键能力、核心价值等,体现层次性、进阶性、科学性

(二)作业内容与实施(具体项目作业背景、驱动性任务、子任务、实施过程等,不超过3000字

(三)设计意图(作业内容与课标的联系,教材要求掌握的核心知识和关键能力,学生的认知水平、能力等相关影响因素等

(四)学生成果(学生的作品真实、丰富,提供的作品案例不少于三个

(五)评价量规(评价量表科学合理,能有效判断学生作业的达成度

 

 

 

 

 

 

 

附件2

鹿城区初中项目化作业设计征集承诺书

作业题目


学科、年段


作业类型

£单元项目化作业     £假期项目化作业

教师姓名


单位全称


县(市、区)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电子信箱

Email:

个人诚信承诺

(在括号内打“√”)

1.我承诺:

参评作业设计为本人原创,没有抄袭他人(  )。

作业设计为全新撰写,未发表获或未在市级评审中获奖(     )。

2.主办单位若将我的作品公示、上网、发表、出版,我表示:

同意(    

不同意(    

承诺人签字:

           

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附件3

项目化学习试点校示范校培育校名单

序号

学校名称

区试点校/示范校

市培育校参与学科

1

温州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

示范校

语文

2

温州市第三中学

道德与法治

3

温州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

语文 英语 科学

4

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教育集团

科学

5

温州市绣山中学


6

温州市第八中学


7

温州市第二实验中学

历史

8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附属教育集团


9

温州市第十七中学


10

温州市第二十三中学

英语

11

温州市第四中学

试点校


12

温州市双屿中学


13

温州市白鹿外国语学校


14

温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打印本页】

联系地址:温州市府东路1028号 联系电话:0577-56961555

电子邮箱:lcqjyyjy@163.com 邮政编码:325000

版权所有 ©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浙ICP备2024101137号

技术支持:

捷点科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