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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教研函〔2025〕117号 | ||||||||||||||||||||||||||||||||||||||||||||||||||||||||||||||||||||||||||||||||||||||||||||||||||||||||
关于举行2025年鹿城区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素养提升班集训的通知 | ||||||||||||||||||||||||||||||||||||||||||||||||||||||||||||||||||||||||||||||||||||||||||||||||||||||||
各有关中小学: 为加强我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班主任基本功素养,根据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计划安排,决定举行2025年鹿城区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素养提升班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鹿城区第十二届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部分获奖选手;2025年鹿城区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素养提升班部分导师;曾参加班主任相关比赛部分获奖选手。 二、内容形式 本次集训聚焦班主任核心素养提升,通过政策研读、专家讲座、沉浸体验等形式,强化班主任在班级建设、问题处理、心理疏导、家校协同等方面的能力,全面提升班主任的育人智慧和理念。 三、培训安排 1.集训时间:线下学习4月18-20日。学员于4月18日上午8:20前报到,8:30开始上课;线上学习4月26日,5月10日。 2.线下培训地点: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洞头分院(温州市洞头区霞光大道789号正西方向180米)。 3.联系人:区教育研究院季老师,联系电话: 635859。
四、培训经费 培训费由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统一支付,学员差旅费按所在单位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五、其他事项: 1.学员必须全程参与培训学习,按时完成作业,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因各种原因缺课达培训课时的10%以上或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结业。原则上不予请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请4月17日12:00前将副校长(德育)签字、盖学校公章的请假单拍照发送区教研院季炜梅老师钉钉以备案。 2.请学校通知学员4月16日下午5:00前扫钉钉二维码入群,集训学习的具体细则在群里公布。
3.遵守培训规定:分院实行闭环管理,学员参训期间不得擅自外出。 请各相关学校通知学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培训。
附件: 1.2025年鹿城区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素养提升班学员名单 2.2025年鹿城区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素养提升班导师名单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4年4月14日
附件1: 2025年鹿城区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素养提升班学员名单
附件2 2025年鹿城区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素养提升班导师名单 季炜梅 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郑碎飞 温州市蒲鞋市小学 王晓君 温州市蒲鞋市小学 李远平 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 王 倩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附属学校教育集团 黄婵媛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附属学校教育集团 王惠婕 温州市建设小学 张 艳 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 谢嘉乙 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 陈 洁 温州市籀园小学 金 董 温州市南浦小学 王丹凤 温州市实验小学 王屿倩 温州市实验小学 巨佩佩 温州市第四中学 胡静乐 温州市实验小学 林佳丽 温州市蒲鞋市小学 林 森 温州市第二十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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