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鹿教研〔2025〕18号
鹿城区校级名师工作室指导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领军教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形成整体推进、共同提升的专业成长良性发展机制,特制订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充分发挥校级名师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为鹿城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名师工作室体系。

二、校级名师工作室的组建

(一)主持人条件

原则上由获得区教坛新秀(中坚)及以上教学荣誉的教师担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引领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师专业成长。

(二)学员要求

学员为集团校(本校)、联盟校或周边学校的教师,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学员人数不少于3人,确保团队结构的合理性和互补性。

三、工作室职责与任务

(一)主要职责

1)示范引领:通过示范课、研修活动等方式,带动教师专业成长。

2)专业发展:组织成员开展教学研究、课题攻关,提升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

3)教育研究:聚焦教育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可推广的研究成果。

4)资源建设:开发数字化教学资源,建立教学资源库,促进资源共享与应用。

(二)具体任务

以工作室为单位,每学年完成“五个一”任务。

1)制定学年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模板见附件1)

2)每学年至少承担一次校级校本研修活动。围绕教学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讨(示范课、研讨课、教学沙龙、经验分享等)。

3)每学年完成一篇论文或教学案例,注重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炼。

4)每学年至少承担1项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同一课题两年内有效)

5)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工作室联合活动,加强与其他工作室或校际间的交流合作。

 

四、考核办法

(一)学校考核

由学校组织考核,根据“五个一”任务完成情况,分为三档。优秀(30%以内):高质量完成五个一任务和其他特色活动。合格:从“五个一”任务中选择并完成四项任务。不合格:未按要求完成“五个一”任务(不足四项任务)。

(二)区级考核

鹿城区教育研究院根据学校的考核结果,结合工作室自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按学校上报的优秀档次中的70%比例确定鹿城区优秀校级名师工作室名单,并发文公布。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名师工作室,将取消工作室资格。

(三)学分认定

考核合格的工作室主持人与学员,由学校省师训平台管理员根据主持人确认合格学员名单,按每学年16学分录入;考核优秀的工作室主持人与学员学分根据1.25系数赋分,按每学年20学分录入。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支持。区教育局和教研院制定相关政策,支持校级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和发展。

(二)资源支持。学校高度重视校级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在资源、制度、场地和经费等方面给予工作室充分支持。

(三)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工作室进行表彰和推广优秀经验及成果,建议学校将名师工作室的表现纳入作为教师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

六、运行建议

(一)持续改进。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教师的需求,不断优化工作室的运行机制,灵活调整工作室的运行方式和活动内容。

(二)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确保工作室的活动真正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学创新。

(三)长期坚持。名师工作室的建设需要长期的努力和投入,学校应给予持续的支持和关注。

(四)加强交流。鼓励工作室校内间、校际间、区校间的交流与合作,以拓宽视野、共享资源、共同提升。

 

附件1:鹿城区校级名师工作室计划模板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5年3月19日

 

 

 

 

附件1

鹿城区校级名师工作室计划模板(     学年)

主持人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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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


申报学科


申报资格

(教学荣誉)


工作单位


工作室名称


学员

姓名(单位)


学年目标


主要事件


活动安排

行事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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