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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教研函〔2024〕228号 |
关于2023学年第二学期鹿城区七、五年级信息科技素养监测总体安排的通知 |
各中、小学: 为提高中、小学生的信息素养,跟踪监测我区中小学生的信息素养,发挥绿色评价的激励和导向功能,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学年第二学期鹿城区信息科技素养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时间 全区2023年中小学信息科技素养监测时间统一安排在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一天,时间为8:30-17:00。 二.监测对象 2023学年第二学期监测的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七年级、五年级学生(上学期监测的学生),教务处根据监测班级名单进行规范部署,准时带学生入机房参与监测。 三.监测内容 七年级新教材教学内容、五年级新教材教学内容。具体信息发到区信息技术中小学微信群。若有问题,请及时与区教研员朱曼老师联系(电话:660571)。 四.监测地点 学校机房。(各校提前整理机房,开机等待,保证网络通畅。) 五.监考要求 (一)准备工作:提前与电力、电信等部门沟通,确保检测期间用电、通讯正常,确保检测正常进行。 (二)考场要求:每个考场必须保持安静、明亮和整洁。每位学生独立完成素养监测,不交头接耳。学生完成举手示意,监考老师确认成绩有效后方可离开机房。 (三)各班监测时间为50分钟,完成的学生可以提前离开,时间到未完成的学生必须结束,由监测教师记录情况,报给教研员。 (四)监考人员要求: 每个考场安排二位监考老师,其中至少有一位是信息技术教师。认真做好监考工作,不对学生作答做任何暗示、提示,不得擅离考场。 (五)检测过程要求:检测过程需现场录像,不提前集训、不弄虚作假,以平常心参加监测。
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4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