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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教研函〔2024〕190号 |
关于举行鹿城区小学数学“成长向未来”项目式学评案例征集评审的通知 |
各小学: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鹿城区小学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稿)》等文件精神,坚持以核心素养为导向,破解分项等级评价的难点,探索小学数学“成长向未来”小学生综合评价的策略及方法,推进我区小学数学教学质量的提升。根据学科研训计划,决定举行鹿城区小学“成长向未来”项目式学评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区小学数学教师 二、案例内容 小学数学“项目式学评”基于小学数学学科核心素养创设真实的情境任务,以项目的方式评价学生在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和情感态度等方面的发展状况。将学习与实践、知识与能力、思想与行为结合起来,以过程性或终结性评价的方式,考査学生核心素养的实践探索。 参评案例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案例简介,围绕“是什么,为什么,怎样做,做得怎样”概述案例内容,字数在500字以内。第二部分是案例内容,包括实施背景(结合课标、需要破解的问题等)、实施内容(包括项目内容、项目目标、项目任务、评价量规、结果运用及分析,可图文并茂)和实施效果及反思三部分,语言表述要求简练清晰,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以内。 三、案例要求 1.真实性。案例要来自各校在综合评价方面的真实实践,杜绝虚构和杜撰。已公开发表或参加省市级以上评审并获奖的案例不再参评。 2.实效性。案例对小学生综合评价工作具有较强的推进作用,得到家长及师生认可。 3.创新性。案例在思路及方法上要有创新,工作上有突破。 4.示范性。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具有借鉴意义和较强的示范推广价值。 四、格式要求 1.案例内容可以采用文字、“文字+图片”方式呈现。一级标题用小四号黑体,二级标题用小四号楷体,三级标题用小四号仿宋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 2.正文中不得出现案例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所在学校等信息。参评案例提供PDF版文档。 五、报送办法 1.各单体学校上报1篇,各集团校上报2至3篇,区首批小学综合评价改革示范校可增报1篇。(注意:未经学校推荐的案例一律不能上传平台) 2.请各学校登录鹿城区教育评比系统http://10.129.250.190/上传作品,具体流程请参阅“鹿城教育评比系统”首页“登陆说明”。平台上传时间:6月8日零时开始,至6月10日下午5∶00平台关闭。 六、评审办法 区教育研究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4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