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鹿教研函〔2024〕436号 | |||||||||||||||||||||||||||||||||
关于举办温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泰顺县彭溪镇月湖中心小学、龙港市白沙小学“教研共富”第11次教研活动 | |||||||||||||||||||||||||||||||||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温州市中小学“教研共富”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文件精神,促进区域教研共研、共享、共进、共富,根据《鹿城区泰顺县龙港市“教研共富”三年行动联合计划》(温鹿教研〔2022〕29号),决定举行温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泰顺县彭溪镇月湖中心小学、龙港市白沙小学校际教研共同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素养导向下的学习任务设计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 三、活动地点 温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四、参加对象 温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泰顺县彭溪镇月湖中心小学、龙港市白沙小学相关教师。 五、活动安排
六、其他事项 1.活动由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主办,温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承办,泰顺县彭溪镇月湖中心小学、龙港市白沙小学校协办。 2.参会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4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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