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教科规办〔2024〕08号 | ||||||||||||||||||||||||||||||||||||||||||||
关于做好浙江省教研室2024年立项课题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 ||||||||||||||||||||||||||||||||||||||||||||
有关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课题管理,完善课题设计实施计划,确保高质量、有序地开展课题研究,根据《浙江省教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要求,鹿城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浙江省教研室2024年立项课题”开题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对象 鹿城区2024年获立项的10项省教研课题。
二、组织实施 1.组织分工:由区教科规划办组织开题论证。 2.组织形式:一般为会议论证。 3.完成时间:12月10日前。 三、论证要求 1.开题论证专家组可以由区教科规划办与课题组协商确定和邀请,一般由2—5人组成。建议由各级教科研部门教科研专家、教育教学专家及学科专家等联合组成。 2.各课题组在开题论证前,要在原立项方案基础上形成和递交更具研究操作性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与立项方案的区别见附件1说明)。会议课题组所有成员必须参加论证活动。论证结束后填写《省(市)级课题开题论证意见表》,并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课题研究思路,形成课题研究方案,并将方案交课题组成员审读。 3. 各课题组于12月15日前将本课题的《省(市)级课题开题论证意见表》(见附件2)、《开题报告》分别以PDF格式报送至邮箱:lcqjky@126.com。
附件: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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