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温鹿教研函〔2023〕275号 | ||||||||||||||||||||||||||||||||||||||
关于举行2023年鹿城区小学语文、数学学科课堂教学评比活动的通知 | ||||||||||||||||||||||||||||||||||||||
各小学: 为了全面落实新课标理念,开展大单元下的关键问题的小学学科课堂教学研究,促进我区青年骨干教师的专业成长,经研究,决定举行2023年鹿城区小学语文、数学学科课堂教学评比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如下: 一、 评比时间: 小学语文:2023年9月试课评比,10月举行课堂教学评比。 小学数学:2023年10月试课评比,11月举行课堂教学评比。 二、评比内容: 小学语文、数学人教版教材内容 三、评比主题: 语文:落实语文课程标准、用好语文统编教材、提升语文核心素养 数学:突出“学生立场、单元视角、有机整合、适度拓展” 四、评比形式: 1.本次评比分两个阶段,以试课和现场上课的形式进行; 2.第一阶段:试课评比。区教育研究院组织参赛教师提前抽取课题。语文教师在2小时内完成教材解读与教学预案,按序号进行试课;数学教师在60分钟内设计教学预案,按序号进行现场试课。试课的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选手试课后根据成绩确定参加第二阶段现场上课的参赛教师。 第二阶段:现场课堂教学评比,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根据第二阶段的课堂教学评比结果,确定本次评比的奖项。 五、参评对象: 1.参评教师须具有参加工作两年(不包括两年)以上资历,年龄在45周岁以内的鹿城区在职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在论文、案例、课题等相关评比活动中获得过区级及以上奖项,或者有区级公开课展示经历。 2.参加过区优质课评比并获得一等奖的教师不参加本次评比。 3.参赛名额分配
六、其他事项: 1.先由个人向学校或学区申报,再由学校或学区选拔,最后确定推荐参评人员名单。 2.鹿城区教育研究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并颁发获奖证书。 3.集团学校和学区把参赛教师推荐表和汇总表按时发送学科研训员,汇总表以Excel形式发送,语文学科于2023年9月22日前发送杨伟燕老师钉钉,数学学科于2023年9月29日前发送周晓林老师钉钉。 附件1:2023年鹿城区小学语文、数学学科课堂教学评比参赛教师推荐表 2:2023年鹿城区小学语文、数学学科课堂教学评比参赛教师汇总表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3年9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