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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教研函〔2023〕 297号 | ||||||||||||||||||||||||||||||||||
关于开展2023年鹿城区 “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专项培训的通知 | ||||||||||||||||||||||||||||||||||
各中小学: 为加快推进 “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试点项目,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省级试点项目实施意见》(温教评〔2020〕131号)精神,进一步落实《鹿城区“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鹿城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温鹿教研〔2019〕35号)要求,决定举行2023年鹿城区“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针对当前区域项目推进实际情况,立足于全区“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发展需求,通过本次培训来进一步优化实施改进教学的路径方法,围绕“教育评价改革”“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两大主题,主要有数据驱动教育变革的前沿理论与区域、学校实践策略等内容。采用专题讲座、学校考察、经验交流等形式培训。提升各中小学“读数据、研数据、用数据”的能力及素养,助力全区各校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改进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二、培训对象及报名 1.推荐名额:区属各中小学教学副校长、评价负责人或评价骨干教师等。各校可推荐1人,集团校可推荐1-2人。 2.推荐报名:各校(集团校)推荐人员于10月9日前填写推荐表(https://lcqjyyjy.wjx.cn/vm/rY5D6vV.aspx)。 3.录取人数:约录取60人参加培训;鹿城区“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种子校(含第一批市级示范校)优先录取。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30日-11月2日,为期4天,10月30日上午11:30前报到。 2.地点:江苏南京市 四、培训内容及安排 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培训期间,请学员严格遵守培训的相关要求。 2.学员录取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本次活动培训费、食宿费均由鹿城区教育研究院专项培训经费支出,交通费由学员回原单位报销。 联系人: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徐建 (666752)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3年9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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