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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教研函〔2023〕197 号
关于举行2023年鹿城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

为推进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校扎实开展综合实 践活动,培养学生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中小学生提供一个展现综合性、实践性、研究性学习成果的平台,决定举办2023鹿城区中小学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征集及评比活动。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评比要求

1.成果范围:成果材料应如实反映学生在某一主题活动中,通过多种实践学习方式(考察探究、设计制作、社会服务、职业体验、场馆学习、团队活动等)取得的学习成果和真实体验记录。内容丰富,思路清晰,记录完整。

2.申报主体:成果作者应是学生,由学生独立完成或在教师指导下完成。成果报告可以署集体名,也可以署主要作者的名字(不多于6个)。指导老师不超过2个。

3.成果内容:成果以跨学科研究性学习成果报告和社会实践成果报告的形式为主。学生成果报告由题目、摘要、正文、参考文献构成。其中正文包含背景与意义、过程与方法、结果与分析、结论与讨论四个部分。成果报告中需要体现对活动过程和结果的系统梳理和有效反思。成果报告格式可参考省编教学用书与教师用书中的学生成果报告样例。

4.字数限定:成果主体报告应简洁明了,注意控制字数,小学2000字以内,初中3000字以内。

5.成果附件:上报成果时,应将学生所写的研究记录、反思日志、心得笔记等文本、实物作品照片和实践过程中的记录单等相关事实性材料作为佐证上交,附件不超过1000字符。

6.成果来源:征集的成果是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部2017年版《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目标、内容、方式,组织开展课程活动过程中指导学生形成的相关成果(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单位举办的同类评比或征集活动中获奖的不再参加。) 

二、名额分配

校在本校范围内组织评比,择优推荐到区里,并以学校为单位提交。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单位举办的同类评比或征集活动中获奖的不再参加

三、评选办法

区教育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提交成果进行评比,评出一、二、三奖

四、上报要求

1.成果上报截止时间是6月20日。

2.成果文件命名方式统一为:姓名+学校+成果名称,学校将推荐目录学生承诺书照片、成果报告及附件的电子稿以学校为单位打包发送到区教育研究院陈艳老师邮箱28799958@qq.com  

    附件: (0620)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评比.rar

    1.2023鹿城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推荐目录

    2.2023鹿城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承诺书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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