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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教研函〔2023〕155号 | ||||||||||||
关于开展2023年鹿城区民办幼儿园“教学活动评比”通知 | ||||||||||||
各公办幼儿园: 为了贯彻落实2022年省市幼儿园教师教学活动评比文件精神,更好推动全区民办幼儿园课程改革,提升教师课程实施的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特举办“2023年鹿城区民办幼儿园教学活动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内容 集体活动评审:聚焦“基于主题审议背景下的教学活动设计与实施”展开研修,指导围绕既定的主题,立足幼儿园和幼儿实际,对主题进行审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一课时的教学活动设计、研修与教学,探索在主题教学活动中支持幼儿深度学习的有效策略,提升课程实施的质量。 二、参评对象 全区在岗民办幼儿园教师,五周年教龄以上,近三年已获得市优质课评比一等奖的教师不参评。 三、评审方式 课堂教学评审:2023年6月5日(周一)上午9:00开始由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统一公布主题内容(选自《体验式学习与发展课程》最新版)和年龄段,一个半天一个主题。6月8日(周四)开始进行现场教学活动评比,共2天。参评老师在给定的主题下,选取主题下的一个教学活动进行设计与教学(现场教学活动30分钟以内)。内容可以参考教材,也可以重组优化和创生。 四、参赛名额分配
五、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区请于6月2日(周五)下午4点前,完成问卷星报名表填报。 各参赛幼儿园请于6月7日(周三)下午5:00前,将报送材料命名为“幼儿园名称+参评教师+课题名称”,统一打包发送至至邮箱:27195535@qq.com,联系人:王文静,13857700918。 材料包括:具体参评的教学活动设计方案,含设计意图、活动目标、活动准备、活动过程及相关活动资源素材(如儿歌、故事、歌曲、课件等)。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根据评审情况评出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名。原则上,一等奖不超过50%。
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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