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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教科规办【2023】04号 |
关于做好2023年鹿城区各类课题结题和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教育科研事业发展,促进教育科研成果质量提升,根据省、市科研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鹿城区各类课题结题和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对象 2023年应结题及2022年延期结题的鹿城区级各类立项课题,包括教科规划课题24项、教学研究课题99项、教师教育研究课题19项、教育技术专项课题12项、区域重大课题6项,教师小课题191项,共计351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 省教科规划、省教研系统立项课题、市级各类立项课题不参加区级课题评审,只参加相应级别的评审,具体要求按省、市评审通知要求执行。 二、申报要求与程序 (一)申报平台与截止时间 今年鹿城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与成果评审采用网上评审方式。网络申报系统地址及具体操作要求见“评比系统登录操作手册”(附件7),内网地址:http://10.129.250.190。 平台将于2023年5月25日零时开放申报,于2023年6月2日下午18时关闭评审系统。 (二)信息填写与单位审核 平台上传填写相关信息将用于评审之用,请认真填写,务必与“课题评审表”中的信息保持一致。 各单位管理员审核时如发现老师课题类别选错,确认后可直接调整,不用退回;如发现评审表中有教师姓名、单位等信息需退回修改。 三、报送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各类课题负责人 1.按申报手册要求填写好相关信息。课题组成员署名:教师小课题最多为3人,其他类别课题最多为6人(均含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排列第一,执笔人排列第二并需注明,如未注明执笔则默认第一完成人同时为执笔。 2.成果主报告(PDF格式)。不能出现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可用“××学校”或“×××”替代。教师小课题成果主报告字数不得超出8000字,其他类别课题成果主报告字数10000字左右。 3.附件材料(格式不限)。内容主要指与成果密切相关的说明材料,除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成果材料复印件外,其他相关材料一般不要超过50页。 4.需要上交的材料 课题负责人单位盖章的评审表(附件1)纸质稿一份,必须与申报平台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以平台信息为准,责任自负。无需提供成果报告及附件纸质稿。 (二)各学校管理员 1.各学校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结题工作。各学校管理员要明确本校结题评审数后通知申报对象按课题管理系统要求进行网络注册、申报。 2.各学校请认真审核送审材料,申请延期、终止的课题需提交“区级课题结题延期申请表”、“区级课题终止申请表”(附件3或附件4)。 3.若课题负责人或课题单位发生变更,提交“课题负责人变更申请表”或“课题单位变更申请表”(附件5或附件6)。 延期或变更申请表和评审表(纸质稿)统一报送,截止日期为6月2日,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620789。 三、其他事项 1.如有特殊原因,本年度不能按期完成的区级教科规划课题、教学研究课题、教师教育专项课题、教育技术专项课题,课题负责人要及时报区教科规划办(科研部)审批备案。若不申请延期,视为无故终止研究。2022年度已延期的课题、当年度教师小课题不予延期,未按时完成者,视为无故终止研究,课题第一承担者在两年内不能申报新课题。 2.课题结题评审与优秀成果评奖同时进行,送审课题经评审合格后,发给相应的课题结题证书;区级优秀成果获奖课题发给优秀成果获奖证书,不再发结题证书。 3.区级课题评审结束后,教师小课题根据市里分配推荐数择优推荐参加市级优秀成果评审。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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