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修订)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加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我区领军教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形成整体推进、共同提升的专业成长良性发展机制,促进全区教育事业科学和谐、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名师工作室的组建
1.主持人遴选条件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原则上由获得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师、市名班主任、省教坛新秀担任。
(一)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热爱教育践行承诺,坚持立德树人,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善于学习。
(二)模范履行教育教学职能,坚守教育教学第一线,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研究能力,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教学质量高。
(三)具备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发挥专业发展示范作用和教师成长引领作用。
2.学员遴选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名校长工作室学员。申报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申报对象要有自我发展的强烈愿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研究和实践能力,学校或个人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或教学荣誉的;参与过县级以上课题(排名前三)或在市级刊物上发表过文章的现任校长、副校长或后备干部。
(2)名教师工作室学员。申报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校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或教学荣誉;课堂教学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课题、论文、案例或精品课程获得县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县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
(3)名班主任工作室学员。申报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符合名教师工作室学员条件,班主任龄满2年的现任班主任;校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或所带班级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班(团、队)集体荣誉的现任班主任。
(4)教龄满3年,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申报、选拔程序
(1)每个名师(含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招收8-12名学员(已设立市级名师工作室的可招收5-8名鹿城区学员),录取的学员原则上以发展中学校、农村学校的骨干教师为主,兼顾各类别学校全覆盖。
(2)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可自主推荐不超过3名确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由主持人推荐申报,可不受申报条件限制破格录取。
(3)学员数未达8人的工作室将酌情缓建。
(三)学员申报及录取程序
(1)申报与审核
学校组织申报,并做好审核工作。申报和审核工作均通过“学员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2)主持人预录取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通过平台预录取学员,并报送鹿城教育研究院名师办。
(3)发文公布
资格审核后,由区教育局发文公布。
二、名师工作室职责
1.主持人职责
(一)负责工作室各项培训、研究工作的规划与管理,负责对学员的考核与评价。
(二)安排并完成各级各类示范课、讲座、听课评课任务,每年至少开展8次研修活动,线上活动不超过3次。
(三)主持人任校级领导周课时原则上不少于任教学科专任教师的1/3,正职校长听课按1/2比例折算为课时数。
(四)指导学员开展命题或作业设计活动,指导学员研究新课标,改进课堂教学,提升教学评价质量。
(五)每年为本学科教师开设示范课或讲座2次以上,对学员现场听课评课不少于20节(名校长不少于6节),指导各学员至少开设1节公开课。
(六)负责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全程指导学员开展课题研究和项目研究。
(七)指导设点学校(或教研组)开展课题研究、项目研究、校本研修和专业阅读活动。
(八)完成入室学员结业考核并接受工作室周期考核。
2.学员职责
(一)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考评成绩在学校处于领先水平。
(二)积极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三)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所教班级的教学质量在同行中领先。
(四)积极开展教学类课题和小课题研究,参与作业设计和命题研究。
(五)每年在校级及以上教研活动中开设公开课不少于2次,其中在校际及以上活动中至少1次。
(六)每年现场听课评课不少于20节,其中跨校听课评课不少于4节。
(七)缺课三分之一的学员,不予结业,并取消其今后三年内名师工作室学习报名资格。
三、工作室规范管理
1.经费管理
(一)设立鹿城区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每个工作室每年活动经费1.5万元,并下拨至工作室设点单位,主要用于工作室研训活动、外出考察学习、课题研究、项目研究、学习资料购买等。
(二)工作室经费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并参照《鹿城区名师工作室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修订)(附件1)执行。
(三)严格执行外出讲座讲学取酬有关规定,工作日期间,在本市域或工作职责范围内开展讲座讲学不得按照专家讲课费取酬,市域外或工作职责外严格按照标准取酬,并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备。
2.活动管理
(一)工作室应减少外出参加活动,除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地研训机构组织的活动外,每学期外出活动不超过3次,工作室外出活动需将活动方案报名师办备案,工作室学员外出参加活动由学员所在学校审批。(《工作室外出活动备案表》见附件6)
(三)主持人在鹿城教育研究网-名师培养建设自己的窗口,
在开展活动前需上传“活动通知”至“通知公告”栏,活动内容
与时长需与活动通知相吻合,作为报销的文件依据。
(四)工作室活动结束后,撰写报道上传“鹿城名师网”,标题统一格式《主标题——记鹿城区***名师工作室第*次活动》。活动报道提交后,经名师办审核后发布。
3.证书管理
(一)工作室联合活动可按实际情况申请荣誉证书。
(二)联合活动开展需提前向鹿城教育研究院名师办发起申请。
(三)开课证书按不同学段的正常时长进行发放,讲座证书时长通常为1.5小时以上给予发放。
4.学分管理
考核合格以上的工作室主持人、助理与学员,由学校管理员根据名单录入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经区级审核后确认学分。学分可按两年96学分录入。考核待合格的工作室主持人、助理与学员不能获得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
四、考核评价
1.名师工作室由区教育局统一建设,统筹管理,区教育研究院负责实施。
2.工作室考核的内容有:凝炼教育教学思想、办学理念及特色、班主任工作理念等情况;工作室线上线下研修活动计划和完成情况;工作室建设,包括线上和线下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情况;工作室团队指导研修的情况和成效;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和学员成长情况;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的情况等。考核的方式有:提交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查看原始材料;听取工作室汇报;听取学员评价;听取设点学校意见;现场考察工作室等。
3.导师考核。区教育局制定《鹿城区名师工作室考核办法》(试行)(附件2)、《鹿城区名师工作室考核量化表》(附件3)。由区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区级名师工作室进行培养周期考核,根据《鹿城区名师工作室十大优秀名师工作室、十大优秀学员评选办法》(附件4),评选出十大“优秀名师工作室”,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室主持人与学员予以学分认定。考核结果纳入骨干教师考核体系,并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和评优评先的优先条件之一。
4.学员考核。培养周期结束对学员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个工作室原则上按不超2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区教育局根据《鹿城区名师工作室十大优秀名师工作室、十大优秀学员评选办法》(附件4),在工作室优秀学员的人员中评出十大“优秀学员”予以表彰。同时,学员的名师工作室经历将作为日后高一级骨干教师推荐的必备条件。
五、保障措施
1.区教育局成立鹿城区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
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研究院。
2.名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协助管理名师工作室的日常工作,并提供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确保名师工作室活动正常有序开展,确保学校教师能按时参加工作室活动,并利用设点机会,整体提升教研组的教学与校本研修水平。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鹿城区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鹿城区名师工作室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修订)
2.《鹿城区名师工作室考核办法》(试行)
3.《鹿城区名师工作室考核量化表》
4.《鹿城区名师工作室十大优秀名师工作室、十大优
秀学员评选办法》
5.《鹿城区名师工作室十大优秀学员申请表》
6.《工作室外出活动备案表》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