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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教研函〔2023〕363号 |
关于鹿城区小学第三批“学习新常规”达标校和示范校申报创建的通知 |
各小学: 为深入贯彻《温州市中小学指向“未来教育”课堂变革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和《鹿城区中小学“学习新常规”实施方案(试行)》(温鹿教办发〔2021〕45号)等文件精神和落实《鹿城区指向“未来学习”的小学学习新常规实施建议(试行)》要求,进一步推进新课标和“双减”背景下的教学改革,引导学生学会学习,提升学习品质,培育全面发展的“未来学生”,助力学校完善学习新常规的管理体系,提升学校教学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鹿城区小学第三批“学习新常规”达标校和示范校申报创建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自主申报。学校对照《鹿城区小学“学习新常规”第三批示范校、达标校评估表(试行)》(见附件1)中的“评估要素”开展创建活动。未达标的学校要申报第三批“学习新常规”达标校,第三批示范校要在第一、二批达标校基础上自主申报。 2.申报材料。申报的学校要填写《鹿城区小学学习新常规达标校、示范校创建申报表》(见附件2),主要内容包括学规现状、创建方案、特色项目等方面,申报示范校的必须要填写特色项目,申报达标校不需要填写特色项目;评审前一个月,学规创建校进行《鹿城区小学“学习新常规”评估表》(附件1)自评并上传(路径同“申报表”)。 二、申报时间: 申报创建的学校将申报表于2023年11月30日前上传到鹿城教育评比平台(http://10.129.250.190/)。(盖校章的申报表以PDF格式上传) 三、组织考评: 按学校申报情况,鹿城区教育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到学校进行创建指导,发挥引导、诊断、改进的功能,助推学校发展。评估时间:2024年5月份,评估具体流程如下: 1.学校汇报。校领导关于学习新常规创建情况做15分钟的汇报。 2.查看材料。通过观课、巡课、座谈、问卷及查阅必要的台账资料(提倡电子化资料)等途径了解创建情况,提供材料为本学年。 3.评估反馈。专家组将评估的具体情况向学校做反馈。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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