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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教科规办【2023】09号
关于做好鹿城区2024年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落实《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和《温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要求,做好鹿城区2024年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与对象

教科规划课题(QWK):指综合性、前瞻性较强的,研究解决区域和学校层面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课题。面向区教育局机关部门、教科研机构,学校教研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具备较优越的基础条件。

教学研究课题(QWY):指围绕课程与教学改革,促进真实学习,推进课堂变革,提升教学质量的课题。面向教科研员、学校教学管理人员、一线骨干教师具有一定的学科知识背景和较强的研究能力。

教师教育研究课题(QWS):指围绕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面向教科研员及各中小学的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等。

 

(四)教育技术研究课题(QWJ):主要指教育技术理论研究、综合性或具体教育、教学、管理、科研和服务领域进行教育技术应用研究的课题。

(五)教师小课题(QWX):指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遇到具体疑难问题而开展短期研究的课题。面向一线青年教师(35周岁以下,不含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

二、课题组成员和研究时间

教师小课题最多为3人,其他类别课题最多为6人(均含课题负责人)教师小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其他课题研究期限为1-2年;结题评奖时间统一在每年5月份,原则上不允许延期。

三、课题指南

2024年鹿城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所列,仅为研究的重点领域和选题方向,不宜直接选为研究的具体课题。各单位在申报时须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学段、学科特点,根据自己要解决的真问题,找准研究切口,确定合适的选题,既体现《指南》提示的研究主题,又体现本研究的特色。

、申报名额

1.36个班额及以上学校最多可申报8项课题,18-35个班额学校最多可申报6项课题,18个班额以下学校最多可申报4项课题(其中以学校层面申报的教科规划课题不占申报数)。

2.本年度学校有课题获得温州市二等奖及以上的,等额增加。前两年学校有课题研究终止记录的,等额减少。

、申报要求与程序

1.申报平台与截止时间

申报方式为网络申报,申报系统地址及具体操作要求见“评比系统登录操作手册”(附件2), 内网地址:http://10.129.250.190

平台将于2023年127日零时开放申报,于2023年12月12日下午5时关闭申报系统,请各单位根据申报名额确定推荐对象后通知上传平台。

2.单位审核与信息填写

各单位管理员审核时如发现老师课题类别选错,确认后可直接调整,不用退回;如发现评审表中有教师姓名、单位等信息需退回修改。

平台上传填写相关信息将用于评审之用,请认真填写,务必与“课题申报书、课题申报评审表”中的信息保持一致。   

 3.同年度同一申报者限报一项课题,且不能同时承担另一课题执笔。

  4.课题负责人(或执笔)正在承担市级或省级各类课题研究尚未结题的,不予推荐市级或省级课题申报。 

  希望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组织工作,未按要求报送的课题均不参加立项评审。申报受理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区教科规划办老师联系(电话620789)。

 

附件:

附件1:2024年鹿城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xls

附件2:评比系统登录操作手册.pdf

附件3:2024年鹿城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4:2024年鹿城区各类课题申报评审表.doc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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