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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教研函〔2023〕429号
关于申报鹿城区初中第三批“学习新常规”达标校和示范校的通知

各区属初中:

为深入贯彻《温州市中小学指向“未来教育”课堂变革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和《鹿城区中小学“学习新常规”实施方案(试行)》(温鹿教办发〔2021〕4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新课标和“双减”背景下的教学改革与发展,引导学生学会学习,提升学习品质,培育全面发展的“未来学生”,助力学校完善学习新常规的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促进学校改进教学管理,进一步激发学校发展新动能。根据教研工作计划,决定开展鹿城区初中第三批申报“学习新常规”达标校和示范校创建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自主申报。学校对照《鹿城区中小学“学习新常规”考核细则》(见附件1),未达标的学校可自主申报“学习新常规”达标校,示范校要在达标校基础上再申报。

2.申报材料。申报的学校要填写《鹿城区中学学习新常规达标校、示范校创建申报表》(见附件2),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情况、实施成效、特色项目等方面,申报示范校的必须要有特色项目,达标校不需要填写特色项目;申报时,还要填写好鹿城区中学“学习新常规”考核细则的自评表,必须客观公正填写自评数据,按时上交。

二、申报时间:

申报创建的学校将申报表和自评表等材料于12月8日——12月12日期间上传到鹿城教育评比系统。

    三、组织考核

按学校申报情况,鹿城区教育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到学校审核创建情况,有效发挥引导、诊断、改进的功能,助推学校发展。具体流程如下:

1.听取学校汇报。校领导就学习新常规创建情况做15-20分钟的汇报;

2.专家查看材料。通过观课、巡查、座谈、问卷及查阅必要的台账资料(如作业登记表、作业本等)(提倡电子化资料)等途径了解创建情况,提供材料是近一年的;

3.考核创建反馈。专家组将查看的具体情况向学校做反馈。

 

 

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3年11月27日


关于鹿城区初中第三批申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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