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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教研函〔2023〕416号
关于开展鹿城区指向“未来教育”的项目化学习教师研修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强化学科实践,推进综合学习,积极开展项目化学习。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鹿城区指向“未来教育”的项目化学习教师研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 以分批次、多类型教师研修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项目化学习,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

2.充分利用浙江省项目化学习资源平台、温州市项目学习试验区研修资源和鹿城区指向未来教育项目化学习推进中积累的丰富的学习资源。

二、参与对象

面向区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管理者、学科教师。

三、活动形式

(一)线上:基于浙江省项目化学习资源平台

1.线上资源说明

1)浙江省项目化学习资源平台(http://zjsteam.ooowin.com)视频资源涉及面广,分为通识、学科、管理、专题四大类;涉及学科有幼教、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科学、初中历史与社会、初中道德与法治、中小学信息科技、跨学科学习、技术工程等;涉及专题有学习支架、表现性评价、乡村实践、微型研究等四个。

2)视频资源提供研修任务,针对总任务有总任务完成表(示例见附件1);基于案例有专门的案例研修支架(见附件2),用以辅助教师有效研修。

2.使用操作指南(见附件3

3.组织研修建议

建议学校管理者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合理编排资源内容,形成本校项目资源研修计划。

4.线上研修评价

1)项目资源研修实施进展情况纳入鹿城区项目化学习试点校动态评价量表,作为鹿城区项目化学习示范校评审的考量依据;

2)总任务完成表和案例研修支架纳入种子教师“四个一”任务当中的学习任务,作为鹿城区优秀种子教师评选评审指标。

(二)线下:基于鹿城区项目化学习主题工作坊

鹿城区项目化学习主题包括但不限于教学、作业与评价等,具体时间、地点、形式与面向的对象将另行通知。

四、征集评审

1.区教育研究院组织开展线上(浙江省项目化学习资源平台)学习研修典型经验征集与评选,并给予颁发证书。

2.征集评审活动以网络(http://10.129.250.190/index.jsp)评审方式进行,具体流程请参阅“鹿城教育评比系统”首页“登陆说明”。平台上传时间:20231229日零时至20242291700平台关闭。

3.报送材料为总任务完成表(附件1)和案例研修支架表(附件2)。

五、活动说明

1.请学校积极组织教师参与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项目化学习研修与实践。

2.各学校管理员请做好本校上传资料的审核工作,如审核时发现正文中有作者姓名、单位等信息有误需退回修改。

3.联系人:周楠,电话:664461(虚拟网)。

 

附件1:总任务完成表示例

附件2:案例研修支架表

附件3:基于浙江省项目化学习资源平台的操作指南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31124


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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