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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鹿城区2023年“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示范学校评估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省级试点项目实施意见》(温教评〔2020〕131号)及鹿城区《“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试点项目实施意见》要求,经学校自主申报、材料审核和现场汇报答辩环节,拟确定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教育集团等9所学校为鹿城区2023年“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示范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5日,为期7天。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联系鹿城区教育研究院评价部刘婷婷老师,联系电话:56961586。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鹿城区2023年“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示范学校公示名单

序号

学校

1

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教育集团

2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附属学校教育集团

3

温州市第二实验中学

4

温州市第十七中学

5

温州市建设小学

6

温州市南浦小学

7

温州市绣山小学

8

温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9

温州市黄龙第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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