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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教研函〔2023〕01号
关于开展2023年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我的家访育人故事”寒假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中职)、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温州市中小学家访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家访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发现家校共育亮点,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落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我的家访育人故事”寒假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含幼儿园)一线教师。

二、征文内容

征文基于教育叙事的文本要求(参照附件1),内容上结合二十大精神聚焦新形势下家庭教育、家校共育新问题,以“家访”为教育活动载体,以“育人”为核心指向内容,现学校班主任、德育工作人员及有关教师、学生家长等在开展家访工作中所遇热点、难点和难忘的经历,如“双减”与情背景下学生假生活指导、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五项管理”(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 亲子沟通指导、 特殊家庭的子女教育、学生心理关怀与健康成长、学生价值观引导等,发现新问题、分享新经验、传递新做法。

征文要以第一人称叙述的形式进行撰写,要求是真实故事,有真情实感,体现教育情怀。征文字数2000-3000字,每位教师限报1篇。已公开发表或参加省市级以上评审并获奖的作品不得重复参评,严禁杜撰和抄袭。以上行为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同时拟将部分优秀作品推荐参加温州市教育研究院组织的相应评比和《鹿城教育》予以选登

报送办法

(一)报送名额

单体学校(幼儿园)24个班及以下推荐1-2篇,25个班及以上推荐2-3篇参赛;集团校(幼儿园)每校(园)区(分校、园)参照单体校班级数推荐1-2篇或2-3篇参赛。

(二)报送时间

2023年2月10日截止,逾期不候

)材料报送

征文由学校(幼儿园)德育部门或教科研部门负责向区教育研究院推荐。文本材料统一以电子稿方式报送;要求正文中不含单位姓名,以“单位+姓名+题目”为文件名,连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158465234@qq.com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7-56961583。

)排版要求

题目(小二号字加粗黑体);一级标题(四号加粗黑体);二级标题(小四号加粗黑体);三级标题(小四号加粗楷体);正文(五号宋体);参考资料五号楷体。段落为1.5倍行距。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教育叙事文本要求

2.“我的家访育人故事”征文活动汇总表

关于开展2023年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我的家访育人故事”征文活动的通知(附件材料).doc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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