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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级试点项目“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
鹿城区第二批种子学校的通知

温鹿教研函〔2022〕174号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省级试点项目实施意见》(温教评〔2020〕131号)精神及《鹿城区“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鹿城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温鹿教研〔2019〕35号)要求,决定组织申报省级试点项目“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鹿城区第二批种子学校。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及行动

       1.目标:探索实施“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的路径方法,建立健全“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工作机制,形成“读数据、研数据、用数据”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改进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2.行动:学校深入分析省、市两级监测数据以及我区“双减”下学生学习状态及“学会学习”的问卷调查数据,以问题为导向,树立“数据赋能教育、评价推进变革”的基本理念,从以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走向基于证据的教育教学改进的转变,系统推进“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的实践探索,驱动学校高品质发展。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学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评价观,在“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方面有一定的实践基础。鼓励各校积极参加申报第二批区级“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种子学校。

        2.项目要求:

        (1)制定方案。区级“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种子学校要从本校实际出发,研究制订“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目标、任务、措施、保障条件与工作进度等。在实施的过程中要定期开展相应的研究与实践。每一阶段结束后要提交成果报告和有关资料。项目年限为2年。

        (2)建立团队。申报的学校要及时组建“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团队,并由校长担任第一负责人

        3.项目支持:区教育研究院会给予“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种子学校相应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聘请各级教育评价专家对区级种子学校开展不定期的调研指导;结合省、市各类质量监测结果对区级种子学校开展诊断分析,帮助学校发现教育教学质量的薄弱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改进行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并在政策支持、技术提升、培训学习等方面对区级种子学校予以倾斜。

       三、申报流程

        由学校自主申报,区级论证筛选相结合的办法。

        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学校在分析已有实践经验基础上,确定项目培育内容,撰写“区级种子学校申报书”(见附件1),文档命名:校名+申报书;并填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文档命名:校名+申报书。

        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打包,发送到邮箱:785232689@qq.com,联系人刘婷婷,联系电话:56961586。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29日。

         附件:(温鹿教研函〔2022〕174号)关于组织申报省级试点项目“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鹿城区第二批种子学校的通知.rar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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