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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第三届“学习素养·项目化学习”案例征集与评选活动的通知

温鹿教研函〔2022〕146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化“指向核心素养的项目学习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推进学与教变革,促进我区项目化学习质量提升,扩大区域项目化学习成果辐射力和影响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全国第三届“学习素养·项目化学习”案例征集与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鹿城区及以上项目化学习和STEAM教育试点校、鹿城区及以上项目化学习种子教师及其他对项目化学习有探索实践的教师。(已获得2022年温州市项目化学习优秀案例可修改后参评)

二、案例类型

本次征集与评选活动的案例类型分为两类:

第一类:项目化学习案例

1. 活动项目。如在学校的各类德育活动、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中开展的项目等,即跨学科项目化学习中的综合类。

2. 学科项目。如基于学科概念、能力开展的各种微项目、单元项目、跨单元项目等。

3. 跨学科项目。如STEAM、地理生物项目、历史艺术项目等,即温州市跨学科项目化学习中的科技类、社会类。

第二类:项目化学习实践智慧

1. 项目化学习的故事。如从教师成长、团队研修的角度,挖掘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指向教师专业发展的故事。

2. 项目化学习的关键问题与关键策略。如围绕项目设计与实施的关键问题,提出个性化的理解和解决策略。

3. 项目化学习推进工作中的机制变革。如学校或区域在推进过程中的管理模式或管理机制变革、文化整合等。

三、申报方式

1.填报方式。填报者登录全国项目化学习案例平台(https://www.shsricc.org.cn/#/),选择【案例征集与评审】入口,根据平台上提供的模板和提示进行填报。项目化学习实践智慧可以采用叙事性故事、论文等各种表述形式。平台有“本案例申报由单位组织或推荐”勾选功能,每位申报案例的老师在填报案例时,可以进行勾选,在弹出的框中,填写具体的“您所在的单位名称”+“教师所在学校名称”

2.在填报案例时,请尽量选择谷歌、Edge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版本越高越好,避免使用IE浏览器。

3.每一篇案例或项目化学习实践智慧不少于3000字。内容未在省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严禁抄袭。 

四、评选安排

提交阶段:526-85日。本次活动申报采取网上在线的方式提交,请电脑直接登录:https://www.shsricc.org.cn/#/。

评审阶段:8-10月。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案例进行初审、复审和三审,并在10月公布最终评审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由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普通教育研究所、上海学习素养课程研究所、全国学习素养·项目化学习联盟联合举办。

2.本次活动将评出特、一、二、三等奖,并根据各单位组织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主办方将对获奖者和获奖单位颁发证书。部分作品将有正式发表的机会。

3.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将于7月中旬组织案例辅导公益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请各校积极组织报名,并以学校为单位于81日前将参评案例(PDF格式,以案例类型+学校全称+案例名称命名,如学科项目+温州市绣山中学+未来节能房窗体的设计汇总后发送至邮箱zhounan4906@163.com;同时,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学校案例信息汇总:

5.联系人:周楠,联系电话:664461(虚拟网)


附件: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第三届“学习素养·项目化学习”案例征集与评选活动的通知.docx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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