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22年鹿城区幼儿园“游戏故事”视频案例评审活动的通知 | |||||||||||||||||||||||
温鹿教研函〔2022〕49号 各学区、公办幼儿园: 为传达落实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关于举行2022年温州市幼儿园“游戏故事”视频案例评审活动的通知,深入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精神,树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理念,全面推进鹿城区幼儿园课程改革,决定举行2022年鹿城区幼儿园“游戏故事”视频案例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主题 幼儿园自主游戏 二、参加对象 全区幼儿园在职教师 三、参赛要求 (一)游戏故事必须具备三个“看得见”。 1.看得见的核心内容:故事必须围绕一个核心话题而展开,比如对一个孩子在游戏中获得成长的过程记录;对一件事情发展过程的记录等。 2.看得见的动态内容:可以看到幼儿在游戏过程中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可以看到每一个环节都有幼儿参与的身影和思考的痕迹;可以看到幼儿会自己发现问题,自己研究问题,自己解决问题,自己评价游戏过程。 3.看得见的研究内容:可以看到教师对幼儿游戏行为背后的价值解读;可以看到幼儿对游戏价值的体现。 (二)每位参赛教师上交“游戏故事”视频案例需包含两部分:案例文本和视频。 (三)文本书写要求 字数为1500—2500字为宜。框架大致包含“游戏背景、幼儿游戏、幼儿心声、幼儿成长、育儿建议”等几个方面。 游戏背景指游戏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发生的原因或者幼儿意图。 幼儿游戏是文本的主体部分,指幼儿如何通过研究、互动来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试图解决问题,体现幼儿依靠自己的力量获得成长。 幼儿心声指幼儿对自己在游戏过程中行为的反思、评价和表达,体现幼儿高阶思维的发展。 幼儿成长指教师运用正确的教育理念,分析解读是如何走近幼儿、了解幼儿、读懂幼儿、放手幼儿、支持幼儿、促进幼儿发展的,体现教育智慧。 育儿建议指以教师的立场,借助这个游戏案例可以提供家长哪些育儿方面的策略与方法。 (四)视频录制要求 1.游戏视频可以是对幼儿的一次游戏完整拍摄,也可以是有主题的系列游戏剪辑拍摄。 2.确保真实呈现。录像采用单机位或多机位,聚焦本园幼儿开展自主游戏活动,录制一个或多个实况片段。 3.图像格式要求:清晰度400线以上,画面清晰,图像稳定、无抖动,色还原正确。声音拾取清晰,无明显失真,音量适中,前后一致。视频采用常用视频文件格式(WMV、FLV和MP4格式),大小不超过2G。 4.片头和片尾要求。片头两幅, 每幅停留5秒。第一幅内容:2022年鹿城区幼儿园“游戏故事”活动片段录像;第二幅内容:幼儿园名称、年龄段、游戏内容或主题、游戏观察教师姓名;片尾停留5秒,标注录制单位与日期。整个视频时间不超过6分钟。 (五)视频案例要求 1.视频与图、文结合。需结合提交的游戏活动片段视频录像来写相应的图文案例(word格式)。图片内容与视频相符,数量可按需设置,一般不超过10幅,每幅小图下可用简短文字标注,以配合说明案例文意,并根据实际需要插入文中相应的位置。 2.坚持视频案例为主,文本案例为辅的原则,追求朴实、真实的画面,拒绝教师策划幼儿根据预设来表演的视频内容。 3.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四、报送要求 1.各学区、公办幼儿园推荐名额如下:
2.请各学区、公办幼儿园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游戏故事视频案例评审汇总推荐表、游戏案例电子稿、游戏视频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并命名为“幼儿园+作品名称+选手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251184399@qq.com,联系人:金晓群15868789311,樊晶晶13957748219。 3.游戏案例打印稿一式两份(不含姓名、单位),纸质稿上报至温州市第十七幼儿园樊晶晶老师处。请于4月14日前上交。
附件:2022年鹿城区幼儿园“游戏故事”视频案例评审汇总推荐表
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2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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