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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教研函〔2022〕344号 | ||||||||||||||||||||
关于开展鹿城区首批指向“未来教育”的项目化学习优秀种子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 ||||||||||||||||||||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鹿城区指向“未来教育”项目化学习工作,发挥种子教师在项目化学习实践领域的引领作用,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指向“未来教育”的项目化学习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部署,决定开展鹿城区首批指向“未来教育”的项目化学习优秀种子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鹿城区及以上项目化学习种子教师 二、 材料要求 (一) 个人年度总结(1000字以内) (二)“四个一”任务完成质量 1.实施至少一次项目化学习教学(佐证材料如:教学课件、学生作品等); 2.提交至少一个项目化学习案例(佐证材料如:案例正文、证书等); 3.进行至少一次项目化学习分享(佐证材料如:分享课件、证书等); 4.参加至少一次项目化学习培训(佐证材料如:培训记录或心得等)。 (三)其他与项目化学习有关的实践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以项目化学习为主题的教学论文、课题研究等。 三、 其他事项 1.请有意向参与评选的种子教师将与项目化学习实践有关的佐证材料统一以“所在学校+所教学科+本人姓名”命名,按照“项目化学习教学、项目化学习案例、项目化学习分享、项目化学习培训和其他”等五项内容分别以PDF格式在2023年1月10日零时至2023年3月3日17:00期间上传到“鹿城教育评比系统”(http://10.129.250.190/index.jsp)。具体流程请参阅“鹿城教育评比系统”首页“登陆说明”。 2.各学校管理员如发现申报人信息错误,可退回修改。 3.鹿城区教育研究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颁发证书。 4.联系人:周楠,电话:664461,电子邮箱:zhounan4906@163.com。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2年12月30日
注:该表格仅为格式说明,具体情况请登录“鹿城教育评比系统”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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