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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教研函【2022】290号 | |||||||||||||||||||||||||
关于举办2022年下半年鹿城区与洞头区心理健康教师课堂教学联合研修活动的通知 | |||||||||||||||||||||||||
各中、小学: 为提升我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关于《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标准》的解读与课堂教学能力,特举办温州市鹿城区心理健康教师与洞头区心理健康教师的课堂教学实践联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研讨主题 心理健康教育新课标的深度解读与课堂教学的探讨 二、研修对象 温州市鹿城区中、小学心理教师(部分)与洞头区中、小学心理教师(部分),其他教师钉钉在线收看直播。 三、研修时间 2022年11月25日周五下午13:00-16:30 四、培训地点 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锦江校区学森楼二楼录播教室 五、培训安排
六、其它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请与会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健康码、体温检测等事项。 2.由于校内停车位有限,请市区内听课老师尽量绿色出行。 3.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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