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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教科规办【2022】08号
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教科规划办《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市教科规划办《温州市关于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说明》,组织鹿城区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推荐工作,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文件要求,向区教科规划办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2.年度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3.体卫艺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4.党建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1.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类人士通过教科规划办申报。暂不接受校外培训机构申报或联合申报。

2.体卫艺专项课题,限从事体卫艺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士申报,级别和管理与省教科年度规划课题相同。

3.为进一步促进中小学党建工作研究,今年继续开展党建工作专项课题,级别与管理与省教科年度规划课题相同。

(今年中小学党建厅组织处比较关心三个议题:(1)清廉学校建设;(2)民办中小幼学校的党建工作。(3)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申报意向的请关注。)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特别提醒:未结题的省、市级在研课题内容、负责人及执笔均不予受理。

三、申报课题对象、数量

1.申报课题对象

(1)获奖类

指2022年市级各类课题(除教师小课题外)获二等奖及以上的需深化研究的课题。(见附件1)

(2)新报类

小部分着眼教育热点、符合学校实际、有研究价值的新课题等。

2.申报课题数量

集团学校、幼儿园每单位限报2项,非集团学校、幼儿园每单位限报1项。

四、申报课题材料上交形式、时间

1.10月31日前将“课题申报评审表”和“课题申报方案”电子稿以PDF格式发至邮箱:lcqjky@126.com。(见附件2、3)

特别提醒:“申报评审表”里的所在单位意见处的“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请拍照截图粘贴上去。

2. 10月31日前填写好问卷星,备注中需注明“类别等次”(如教科一等奖等)或“新报”。(问卷星10月29日发送在“鹿城区教科工作群”)

五、申报说明

本次课题申报为限额申报,区规划办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市推荐,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组织工作。申报受理期间,如需了解、咨询相关情况,请与区教科规划办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64353)。

附件:

附件01  温州市2022年各类课题成果评审结果公示名单(鹿城不含小课题一、二等奖).pdf

附件02  温州市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03  温州市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方案.doc

 

 

 

                     鹿城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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