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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21年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行2021年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执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温教办研〔2013〕79号)的精神,促进教师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优秀成果,提高我区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水平,经研究,决定举行2021年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凡我区中学(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科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教育技术中心、招考机构、教育基建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教育工作者均可参评。

(二)凡关于德育、课程建设、学科教学、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管理、评价与质量监测、教师教育、教育技术、教育装备、教育基建等内容均可参评。

(三)已在区级及以上单位(刊物)获奖或发表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评奖。第一作者同一年度限报一篇,同一论文限报一个类别。2020年度已获奖的“微调研”报告不得重复参加论文评审。

二、论文要求

(一)论文内容要坚持立德树人,聚焦课程与教学改革、学生核心素养培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核心工作。论文表述要求主题突出、观点明确、言之有据,语言要简洁、文体要规范。

(二)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并要包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字数不超过5000字。超过7000字,或以课题结题报告等形式撰写的文章,不予评奖。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观点要尊重他人著作权,应在相关页码下方作脚注,直接引用他人观点、论点用双引号(“……”)表示,在脚注中注明作者、文章题目、刊号名称期号、书名、页码等信息;非直接引用的,在脚注中的相关信息前加“参见”。“参考文献”内容与本文实际参考要一致。

(三)送审论文文本要求使用统一的评审申报表(附件1),请正确填写论文类别编号(参照下文表格)。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A4纸张打印。

(四)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文责自负。送审论文均需填写《承诺书》(见附件1第2页)。区论文评审委员会将对送审论文作相似度检测,相似度≥30%即定为抄袭。若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两年内不准参加区级论文评审,并通报给相关部门及所在学校、幼儿园。

三、评审组织

(一)鹿城区教科规划办成立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组织评选工作。评委会由各学科、部门专家组成。

(二)论文分类编号如下:

1.幼儿教育

17.高中历史

33.特殊教育(含随班就读)

2.小学语文(含写字)

18.高中地理

34.小班化教育

3.小学数学

19.高中物理

35.中小学爱阅读

4.小学英语

20.高中化学

36.STEAM教育(含创客教育)

5.小学科学

21.高中生物

37.精准教学

6.小学道德与法治

22.高中通用技术

38.教育管理

7.初中语文

23.高中选修课程(含生涯规划)

39.教科研创新

8.初中数学

24.中职文化课

40.德育研究(含学科德育)

9.初中英语

25.中职专业课

41.中小学班主任

10.初中科学

26.中小学信息技术

42.心理健康

11.初中道德与法治

27.中小学体育与健康

43.评价与质量监测

12.初中历史与社会

28.中小学音乐

44.教师教育

13.高中语文

29.中小学美术+书法

45.教育信息技术

14.高中数学

30.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46.教育装备

15.高中英语

31. 劳动教育

47.教育基建

16.高中思想政治

32.义教地方课程、拓展性课程

48.教育学会

49.陶行知研究会学陶师陶论文 (限于各级陶研会实验学校)

(三)各学校、幼儿园按申报分配名额(附件3)规定数申报,并按论文类别做好排序统计。要求严格按照类别分配名额申报,不能统一调配。

(四)送交材料与程序:

1.纸质材料:

每篇参评论文一式3份、申报表及承诺书1份(单独装订、附件1)、送审情况表1份(附件2),于2021年3月12日前,一并送鹿城区教育研究院507室;

2. 汇总清单:

(1)汇总清单电子稿由“问卷星”替代,统一由学校教科室主任填写并提交。(“问卷星”3月9日直接在教科室主任群里发布)

(2)“问卷星”中相关信息将用于评审之用,请各校认真填写,务必与“申报表”中的信息保持一致。

(3)“问卷星”务必在2020年3月12日送交纸质材料前提交,提交后就不再改动。

3. 电子材料:

2021年3月12日前将送审论文以文件夹(以学校全称为文件名,如:温州市广场路小学)压缩包形式发至:lcqjky@126.com,文件夹内的论文电子稿文件名统一为“论文分类编号-论文题目-作者”样式(如“1-论课堂观察的有效性-张三”)。

(五)通知及相关附件请到“鹿城区教育研究院(http://jyyjy.lcedu.net.cn)/教育科研/活动通知”文栏目中下载。联系人:曾颖;联系电话:0577-56961575。

 

附件:

附件1  评审论文申报表及承诺书.doc

附件2  2021年鹿城区中小学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送审情况表.docx

3 附件3  各学校、幼儿园论文申报额分配表.doc 

 

 

 

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鹿城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鹿城区教育学会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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