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鹿城区中小学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成果提交的通知 |
区属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推广评价试点学校先进经验,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成果,择优编录成册,进行宣传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对象 1.省级评价改革典型学校; 2.市、区级评价改革试点学校。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内容范围 各试点学校梳理原省、市和区级评价试点改革过程中积累的成果和经验,在原先试点改革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持续改进的成果,提交一份学校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成果。提交的评价试点成果要凸显“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的价值导向。具体内容可涉及:学校教育质量管理的改进,学校评价制度的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小学生学业评价的方法与体系,增值评价与发展性评价,数据驱动教与学的改进,教师评价等。 三、材料要求 (一)各级评价试点校提交的评价试点成果必须是本校真实开展过或正在开展的且有深入思考与有效行动的实践案例。严禁造假、抄袭,文责自负。 (二)评价试点成果写作要求: 评价试点成果包括项目概况、研究成果、实践成效、推广价值、反思与改进五个部分。 1.项目概况包括评价改革活动的背景与意义等; 2.研究成果包括评价体系与具体内容、评价方式与方法、学校推进的路径与措施等; 3.实践成效应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基于本校评价试点研究成果对本校产生的实际作用,如推进学校课堂变革、转变师生评价方式和思想等; 4.推广价值主要为本校评价试点成果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 5.反思与改进部分应结合评价项目本身,对评价改革的经验以及成效、问题、不足等进行深入思考分析,对今后评价工作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字数不超过8000 字。 四、报送要求 (一)格式要求 案例封面(附件3):题目、学校名称、项目负责人、执笔人姓名、执笔人联系电话等。案例标题:黑体,小三号字。正文:宋体,小四号字,行距22 磅,A4 纸。 (二)学段代码:01 小学;02 初中;03 跨学段。 (三)送交材料与程序评价试点成果汇总表(附件2)1 份,同时将评价试点成果电子稿及汇总表电子稿以文件夹(以学校为文件名,如:温州市实验中学)形式发至叶慧云老师钉钉:17706794121。文件夹内的评价试点项目成果电子稿文件名统一为“学段代码-案例题目-学校”样式(如“01-《学校评价改革的实践》-温州市实验中学”)。附件2 汇总表填写信息一定要与文件夹内的评价试点成果电子稿文件名一致,请试点校认真填写核对,避免有误。 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 年3 月15 日前。 联系人:叶慧云;联系电话:17706794121。 附件:1.各级评价试点校名单 2.鹿城区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成果汇总表 3.案例封面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1 年1 月8 日 关于开展鹿城区中小学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成果提交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