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推广区域和学校的先进经验,并推送优秀案例参加市级评选,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践案例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范围
实践案例要凸显“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的价值导向,具体内容可涉及:区域教育质量管理的改进、区域性的学校评价制度的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小学生学业评价的方法与体系;增值评价与发展性评价;数据驱动教与学的改进;教师评价等。
二、材料要求
1.本次活动主要征集选题范围内,真实开展过或正在开展的且有深入思考与有效行动的实践案例。严禁造假、抄袭,文责自负。
2.案例写作要求:
案例包括事件与反思两大部分。事件部分包括评价改革活动的背景、评价体系与具体内容、评价方式与方法、区域(学校)推进的路径与措施等。反思部分应结合事件本身,对评价改革的经验以及成效、问题、不足等进行深入思考分析,对今后评价工作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字数不超过 6000 字,统一转化为 PDF 格式上报。
3.正文中不得出现案例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所在地区等信息。
4.已在其他市级及以上论文或案例评审中获奖的案例不再上报或改头换面报送。
三、评奖办法
1.案例评选将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送案例进行评比。
2.本次活动评奖比例: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3.评审结束后,将推选10篇优秀案例参与市级评比。
四、报送要求
(一)格式要求
案例封面(附件1):题目、学校名称、姓名、电话。
案例标题:黑体,小三号字。
正文:宋体,小四号字,行距22磅,A4纸打印。
(二)学段代码:01小学;02初中;04跨学段
(三)送交材料与程序
评审案例汇总表(附件2)1份、参评案例一式3份,于10月18日前,一并送鹿城区教育研究院评价室(桥儿头路178号503室);同时将送审案例电子稿及汇总表电子稿以文件夹(以校为文件名,如:广场路小学)压缩包形式发至:28799958@qq.com。文件夹内的案例电子稿文件名统一为“学段代码-案例题目-作者”样式(如“01-学校评价改革的实践-张三”)。附件2汇总表填写信息一定要与案例纸质稿一致,请各校认真填写核对,避免有误。联系人:陈艳;联系电话:56961586(610508)。
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践案例评比的通知0915.doc
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践案例评比的通知0915.pdf
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