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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20年鹿城区义务教育“劳动实践教育、美育”精品课程评比活动的通知

作者:栾伟红   来源: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发表时间:2020-06-12   流览量:次   字体: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36号)文件精神,提升学校课程质量,择优推荐参加温州市评比,经研究,决定举行2020年鹿城区义务教育“劳动实践教育、美育”精品课程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义务教育段的小学和初中学校,申报课程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两方面主题:

1.劳动实践教育。此类课程内容主要包括日常自理劳动、家校生活劳动、生产劳动等。此类课程设计应结合学生年龄特点,能体现各学段不同要求,满足学生个人成长、家庭生活、职业体验、就业创业等需要;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注重实践体验,亲历劳动过程,学会生活必需的基本劳动技能,养成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思想情感。

2.美育。此类课程内容主要有艺术教育、部分体育活动和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活动。美育课程应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强调综合性,联系社会生活、生产实践,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二、申报条件

1.突出思想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体现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充分发挥课程育人功能。

2.重视自主创新。课程须由学校或有关教研部门自主开发,符合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浙江省相关文件要求,符合本校实际,能满足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

3.保证科学研发。课程有完整的课程纲要、教学材料和实施方案,课程目标设计科学,内容编排合理,实施规范有序,保障体系完备,课程管理到位。

4.具备可推广性。课程须有3年以上实践期,每年都有学生选修该课程,目前仍在开设,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5.强调活动价值。课程应有明确的学习或活动主题,采取项目式、主题式、探究式的学习方式,注重学生学习方式的改进及学习经历的丰富。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1. 学校提出申报,鹿城区教育研究院组织择优推荐。评审结果在鹿城研训网上进行公示,如有问题,则取消评审资格。

2申报课程须报送材料包括:

1鹿城区义务教育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文件命名方式为学校名称+课程名称+申报表,如鹿城**小学**课程申报表(电子稿)。

2)学校整体课程规划。文件命名方式为学校名称+课程规划(电子稿),需说明申报课程在规划中的地位与作用。

3)所申报精品课程的课程纲要。文件命名方式为校名称+课程名称+纲要(电子稿)。

4)学校开发或使用的精品课程教学资料或活动设计方案。文件命名方式为学校名称+课程名称+教学资料/活动设计方案(电子稿),可含学生学习材料或学生活动手册。

5)能说明精品课程实施情况的其他材料(教案、课例、成果等,电子稿)。

3.申报课程的相关资料应突出重点,精简明晰,一门课程申报材料的总容量不得超过1GB,超过不予评审。

四、其它:

1.一个学校最多申报1门课程。凡已入选省精品课程的课程不得申报。不符合本次活动主题的课程不予评审

2.2020624日前,学校将精品课程申报表和其它课程材料报送至鹿城区教育研究院,联系人:栾伟红,电话:0577-56961555,电子邮729918086@qq.com

3.本次活动设奖若干。获奖的精品课程名单将在鹿城网公布,并颁发证书。


2020年鹿城区义务教育精品课程评比活动的通知(附件).doc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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