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鹿教研函〔2024〕90号 |
关于举行鹿城区初中综合实践活动课堂教学评审活动的通知 |
区属各初中: 为推进鹿城区核心素养导向的初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进程,探索初中综合实践活动素养课堂有效教学策略,推动区域课程教研,经研究,决定开展鹿城区初中综合实践活动课堂教学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地点 时间:4月11日。 地点:鹿城区教育研究院(府东路1028号) 二、评审条件 1. 参加评审的教师为鹿城区初中综合实践活动专兼职教师。 2. 已获温州市综合实践活动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及以上教师不再参加本次比赛。 三、评审安排 评审形式:鹿城区初中综合实践活动课堂教学评审采取现场主题活动设计及现场主题说导评审。主题说导围绕主题活动论述核心素养培育视角下课程活动组织过程中的课内外教学指导过程、策略与方法,及指导成效与反思。 评审内容:主题活动采用7-8年级浙江省义务教育教科书·综合实践活动(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23版)。 评审时间:参评教师抽签确定主题后,1.5小时进行主题活动设计,15分钟现场主题说导。 四、其他事项 参评对象须填写“鹿城区初中综合实践活动课堂教学评审参评教师推荐表”(见附件),由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于4月8日前以电子稿形式钉钉或邮箱发送给鹿城区教育研究院南清畅(Tel:18958888690)。 附件:2024年鹿城区初中综合实践活动课堂教学评审活动参评教师推荐表.doc。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4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