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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教研函〔2024〕76号
关于开展鹿城区2024年中小学“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优秀实践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与开展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试点的通知》(浙政教督办函〔2020〕42号)、温州市教育局《“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省级试点项目实施意见》(温教评〔2020〕131号)精神,挖掘各 校基于“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深化区域、学校后续实践,经研究,决定开展鹿城区2024年中小学“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优秀实践案例评活动。现将有关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全区中小学学校教师及学校教育评价人员

2.鹿城区“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种子校、示范校(附件2)

3.2021-2023年省测、市测各样本校附件3)

  二、案例类别

1.学校管理类:学校教育生态改善、学校管理改进与转型、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教育质量提升、校本教研方式改进、学校作业管理改进等。

2.学科教学类:教与学方式转变、学科教学质量提升、学科作业设计优化、学生学习品质和学会学习能力培养等。

三、内容要求

1. 基于发展导向。本次案例评选活动旨在提炼各校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中的优秀实践经验,以“数据赋能教育,评价促进改革”为指引聚焦学校管理、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等方面的问题与现状,探究改进方向,实施教育教学改进,促进管理质量提升、课程实施优化、教学质量提高、作业管理改进、学生学习品质发展,以进一步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2. 凸显数据实证。案例应基于省、市监测数据或其他教育教学数据结果,引导教育工作者运用数据发现问题和线索,探讨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背景下教育质量的提升策略与途径促进教育评价的科学性,教育决策与教育管理的专业性,教研教学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开展基于证据的教育管理、教学模式的革新。学校和个人可以结合本校实际情况,选择相关主题撰写,凸显基于证据的教育教学改进实践。

    四、申报要求

1.案例可以是学校案例也可以是个人案例,学校案例的署名作者不多于2人,第一作者限报一篇。

2.区域各中小学每所学校各类(管理类和教学类)最多提交2篇,鹿城区各“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种子校可在此基础上各类多提交1篇,示范校各类可多提交2篇。

3.案例需真实开展过(或正在开展)的且有深入思考与有效行动的实践案例。严禁造假、抄袭,文责自负。

四、写作要求

1.案例内容需包含实施背景、实施方案/路径、实施成效、反思与展望等案例正文不超过5000字,具体写作格式要求见附件1。

2.正文中不得出现案例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已在其他市级及以上论文或案例评审中获奖的案例不再上报或改头换面报送。

五、报送要求

鹿城区2024年中小学“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优秀实践案例评进行网络评审(地址https://pb.lcedu.net.cn/)。请各校严格把关案例质量确定参评对象后通知上传平台,参评案例提供pdf版1份附件1),平台上传时间:2024年5月1日0:00-5月10日24:00。

联系人:刘老师(办公电话:56961586)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2024年3月19

 

 

 

 附件1 鹿城区2024年中小学“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优秀实践案例评选活动作品模板及要求.docx

附件2 鹿城区“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种子校、示范校名单.docx

附件3  2021-2023年省、市测鹿城区样本校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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